城检说法·刑检专栏|有“关系”帮入学?小心是骗局!
暑假过后新学年如期而至,每逢开学季就会有一批家长为子女升学入学的事奔波,他们希望子女能进入自己理想中的学校,从而“病急乱投医”,动起了托人找关系帮忙入学的念头,但确定靠谱吗?近日,清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蔡某某以虚构办理学位为由,诈骗多位家长“学位费”11万余元一案,被告人蔡某某被清城区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,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案情回顾
2021年6月至8月期间,被告人蔡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办理清远市内学校学位的事实,通过周某某、白某某二人收取刘某、卢某等六名学生家长的“学位费”合计人民币112500元。被告人蔡某某收取以上款项后并未办理学位事宜,而是以各种借口对家长说谎,并将以上款项挥霍一空。花了钱但未能办成学位的家长在长时间等待后终于发现被骗,遂报案处理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、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检察官提醒
又逢入学季、升学季,犯罪分子也趁这股热潮,利用家长想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环境的心理,虚构自己“有门路”“有能力”可解决孩子入学问题的谎言,骗取被害人财物,每年入学前期都有家长上当受骗。给孩子办理入学或转学,一定要提前咨询学校或者关注官方发布,详细了解招生政策,不要相信所谓“关系”,否则不仅会损失财物,还可能耽误孩子学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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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第一检察部
编辑:曾艳芳
责编:刘影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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